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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年度温州市建筑装饰行业信用企业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11-26 点击数:654 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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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装协2019]16 号

 

各会员单位:

为了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企业诚信意识,提高企业的社会信誉度和市场竞争力,促进我市建筑装饰行业稳步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温州市建筑装饰行业信用企业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在温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并为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的建筑装饰业企业。

二、申报类型

(一)温州市建筑装饰业AAA级信用企业

(二)温州市建筑装饰业AA级信用企业

(三)温州市建筑装饰业A级信用企业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温州市建筑装饰业AAA级信用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 企业2018年度装饰装修产值6000万元以上,且能按时足额缴纳国家和地方税金及其他应缴费用(须以报市统计部门的《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数据为准);

2. 企业2018年度净资产达1200万元以上(须以《财务状况》表中“所有者权益”数据为准);

3. 2018年度企业竣工工程合格率达到100%,获得过2018年度市级及其以上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含国优、省优、市优)。

4.企业基础管理工作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技术经济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已通过质量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

5.企业社会信誉、行业信誉好,2018年度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未被有关部门立案查处;

6.关心协会工作,按时缴纳会费,积极参加协会各项活动。

(二)申报温州市建筑装饰业AA级信用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2018年度装饰装修产值3000万元以上,且能按时足额缴纳国家和地方税金及其他应缴费用(须以报市统计部门的《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数据为准;

2.企业2018年净资产达300万元以上(须以《财务状况》表中“所有者权益”数据为准);

3.2018年度企业竣工工程合格率达到100%,获得过2018年度市级及其以上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含国优、省优、市优)。

4.企业基础管理工作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技术经济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已通过质量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

5.企业社会信誉、行业信誉好,2018年度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未被有关部门立案查处;

6.关心协会工作,按时缴纳会费,积极参加协会各项活动。

(三)申报温州市建筑装饰业A级信用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2018年度装饰装修产值500万元以上,且能按时足额缴纳国家和地方税金及其他应缴费用(须以报市统计部门的《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数据为准;

2.企业2018年度净资产达100万元以上(须以《财务状况》表中“所有者权益”数据为准);

3.2018年度企业竣工工程合格率达到100%,获得过2018年度市级及其以上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含国优、省优、市优)。

4.企业基础管理工作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技术经济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已通过质量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

5.企业社会信誉、行业信誉好,2018年度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未被有关部门立案查处;

6.关心协会工作,按时缴纳会费,积极参加协会各项活动。

四、申报资料及要求

(一)已获得“2016-2017年度温州市建筑装饰信用企业”(AAA级、AA级、A级)的单位,非晋级的只需申报复评。所需相关资料在本通知附件1中下载。其申报资料如下:

1、填写《2018年度温州市建筑装饰行业信用企业申报表》。

2、2018年度企业信用建设业绩总结材料各1份(800字左右,中文打字),内容包括企业2018年度装饰装修产值、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企业净资产等财务数据。

3、2016-2017年度信用企业荣誉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4.2018年度市级及其以上优秀建筑装饰工程证书(含国优、省优、市优)或文件复印件。

5、2018年度企业无不良信用(失信行为)记录。

(二)首次申报(包括未获得“2016-2017年度温州市建筑装饰信用企业”)和申报晋级的装饰企业,除填写《2018年度温州市建筑装饰行业信用企业申报表》外,还需按照《2018年度温州市建筑装饰行业信用企业量化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所需相关资料在本通知附件2中下载。申报单位须递交以下必要的证件、文件、资料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其申报资料如下:

1、《2018年度温州市建筑装饰行业信用企业申报表》;

2、《2018年度温州市建筑装饰行业信用企业量化评分标准》;

3、 2018年度企业信用建设业绩总结材料各1份(800字左右,中文打字)(申报晋级的需提供);

4、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及身份证、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技术经济管理人员执业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

5、2018年度企业生产经营、财务数据等资料(以报统计部门2018年度《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为准)复印件;

6、2016-2017年度信用企业荣誉证书或文件复印件(申报晋级的需提供);

7、2018年度企业获得国家或省、市、县级(百强企业、优秀企业)等评优评先证书复印件;

8、2018年度市级及其以上优秀建筑装饰工程证书(含国优、省优、市优)或文件复印件;

9、企业质量、环境、安全健康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10、2018年度企业无不良信用(失信行为)记录。

以上资料请标明页码,装订成册上报。

(三)复评或首次申报(含申报晋级)的,经评审不符合所申报的信用等级条件的,给与降级处理,直到满足所对应的等级为止;复评或首次申报A级的,经评审不符合所申报信用等级条件的,取消A级信用资格。

五、申报评选程序

1、企业自愿申报。分复评、首次申报或申报晋级。

2.协会秘书处对照申报条件及《信用评价量化评分标准》,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

3.召开评审会议,拟评选出2018年度温州市建筑装饰行业信用企业。

4.拟评定名单在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网站上公示,接受会员单位的申诉和监督。

5.评定结果报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相关职能部门备案。

6.协会召开会员大会进行通报表彰。

六、注意事项

1.2018年度企业信用评价业绩考核时限: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

2.申报时间:2019年11月27日至12月6日止。

3.申报地点: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15楼1505室

联系人:邵建明 金迪

联系电话:88810332、88821015

协会邮箱:wzjzzsxh@163.com

附件1:2018年度温州市建筑装饰行业信用企业(复评)申报资料下载

附件2:2018年度温州市建筑装饰行业信用企业申报资料下载

   


温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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